日前,位于瑞安的浙江瑞星化油器制造有限公司收到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发布的终裁判决:瑞星公司胜诉!至此,应诉美国化油器“337调查”的专利案件获得圆满成功。
瑞星公司是通用汽油机化油器制造龙头企业,公司80%以上产品直接或间接出口美国,美国客户逐渐把订单从美国Walbro公司转移到瑞星公司。
2018年6月,Walbro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节规定,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申请,指控包括瑞星公司在内的中国多家企业对美出口的化油器产品侵犯专利,请求发布普遍排除令及禁止令。
由于跨国诉讼时间长、费用高,国内其他6家涉案企业均不应诉,如果瑞星公司也不应诉,一旦ITC发布普遍排除令,中国所有涉案企业产品都将无法进入美国市场。瑞星公司负责人陈其安说,尽管参与诉讼至少需要200万美元的费用实木学生桌椅,但应诉关乎全国化油器行业的得失,企业毅然决定打官司自动焊机。
市商务局负责人牵线省商务厅公平贸易处专家,为企业获取多方应诉资源。业务干部林圣锋提供一对一全程保姆式服务。“最难的是律师团队的选择沟通、应诉材料和抗辩准备。”林圣锋说,他们帮瑞星公司找到专业高效的律师团队,从技术角度提出完善的抗辩点,为企业胜诉寻得关键性证据。应对“337调查”近一年来,瑞星公司开过200多次大大小小的会议,接触专业律师团队15个,翻译应诉材料4000多页。
更为难得的是,瑞星公司一边应诉,一边投入1100多万元进行技改。研发团队有针对性地对化油器结构进行改进,仅仅用了5个月,成功研制出规避诉讼设计的新结构化油器。瑞星公司对技术和产品的自信获得美国客户青睐,今年1月至9月出口实现逆势上扬,同比增长15%以上。